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实事求是,就能兴党兴国;违背实事求是,就会误党误国。”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的任务,但实事求是仍然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遵循。
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首先就要做到实事求是。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政治工作作假,是对党最大的不忠诚。为了“政绩”片面强调大案要案,为了“稳定”搞选择性执纪,为了“面子”搞“数字反腐”,为了“影响”量纪量法畸轻畸重,都是不讲党性、不讲忠诚的表现。一是一,二是二,说实话,察实情,干实事,出实效,应当是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分清全面与片面、主流与支流,是实事求是的首要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是全面、是主流。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腐败问题禁而未绝,“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任重道远,一些地方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干部能力素质不强、工作方法不当、工作效果不佳,少数干部把“从严”当成不作为的挡箭牌,个别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心怀不满。实事求是,就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敢于正视问题、自我批评,勇于自我革命。
实事求是首先是一种认识论,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者怎么“看”。要实事求是看问题,始终立足政治生态全局,全面掌握整个“森林”状况。“烂树”要拔,“病树”要治,“歪树”要扶,根本上要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盲目跟风随大流”“眉毛胡子一把抓”。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看“要求”。对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决不打折变通、选择执行,但也要在总体要求下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不能为了迎合上级和政绩需要而拼凑问题、弄虚作假。还要实事求是看效果。“惩”是为了“治”,执纪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必须始终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