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进一步扛稳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提升。